渝贸通贸易资讯(一)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1584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

(国办发[2021]57号)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提出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进一步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等15条政策措施。

备注:15条最新政策分别为: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做好大宗商品进口工作、挖掘消费品进口潜力、缓解国际物流压力、新培育一批外贸创新发展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培育贸易双循环企业、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持续培育发展短期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进一步稳定外贸领域就业。

此外,由于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堵、断”问题仍在持续,导致不少企业“有单不敢接”。为了缓解国际物流压力,文件提出,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

对于“高运价很大程度上是货运代理哄抬行为造成”的传言,文件也强调,持续加强国际海运领域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收费、哄抬运价等行为。依法依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在多双边场合呼吁共同畅通国际物流。

2021年,以海外仓、跨境电商为代表的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成为外贸增长的一大亮点。文件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以市场运作方式加大对各类企业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支持,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211日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公布)

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办法自202241日起施行。

三、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

现将出口货物保险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211日至202512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1.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2.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二)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四、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韩国生效情况,自20222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协定税率。

五、关于发布原产地证书数据及附件导入接口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号)

根据有关优惠贸易协定实施安排,海关总署现已完成原产地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既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相关业务,也可通过信息系统联网对接方式办理。请有系统对接需求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按照原产地证书数据及附件导入接口规范开展接口改造工作。自202311日起,海关导入接口只接收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自行导入报文,不再接收第三方平台导入报文。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关于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奥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为目录)和有关事项。本公告自20221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1号同时废止。

七、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清耗奥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自20221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2号同时废止。

八、海关总署增列疫情防控物资商品编号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为提高疫情防控物资申报和统计准确性,增列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盒、医疗或外科口罩等物资商品编号。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为提高疫情防控物资申报和统计准确性,增列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盒、医疗或外科口罩等物资商品编号。

九、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

十、国务院关于“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21]138号)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制定本方案